湄洲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镇2023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300万元,其中:湄洲镇港楼村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300万元,款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请及时向管委会提出资金拨付手续,及时跟踪掌握建设进度,结合序时进度要求,强化支出管理,优先安排使用省级财政资金,按时将资金拨付项目业主,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财政金融局建设交通局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