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科经、经发)局、财政局:为高效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产业快速发展,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制定了《荆门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荆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荆门市财政局2023年11月20日荆门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第三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奖励,(四)企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土地使用权取得等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要求,(二)申报的项目应在政策支持期内,第五条支持范围(一)企业按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的要求申报规范企业,(二)企业在本地新增自主研发获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处理及回收利用相关的高新技术发明专利,(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企业在资金上有困难,(六)对回收利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给予财政补贴,高新技术发明专利、项目补助、回收利用等奖励一年组织一次申报,高新技术发明专利、项目补助、回收利用的奖励由企业向县市区经信局提出申请,7.各县市区经信局对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11.各县市区经信局对申报项目真实性承诺书,文件下载:《荆门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荆经信文〔2023〕95号).doc[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