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实施,推动智能检测装备创新和应用,根据《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工通装函〔2023〕538号)与省工信厅要求,请各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申报,智能检测装备制造企业、集成服务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用单位等可单独或联合申报,申报产品应具有明确应用场景,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各报送单位应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应结合实际,做好审核工作,按照推荐优先顺序填写《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11月30日前《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和场景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附件:1.《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工通装函〔2023〕538号)2.(省工信厅)关于做好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