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劳动者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且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可按每人每月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我市脱贫劳动力和困难退役军人29人(详细见附件)符合上述文件有关规定,补贴金额共计49880元,现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就业专项资金内控制度的通知》(肇人社发〔2013〕216号)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7日,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11月28日前向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电话:0758-3268870、3268872附件:四会市2023年10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明细表.xlsx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