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肇人社规〔2021〕2号)文件规定,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三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经营地址四会市东城街道清汤村委会罗屋村38号,拟申请创业租金补贴,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请以书面形式向四会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四会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58-3268870,地址:四会市广场南路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附件: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明细表.xls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