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三)》(鄂人社函〔2020〕237号)、《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的通知》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岗资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现将拟享受嘉鱼县2023年第二批稳岗补贴单位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补贴单位总计75家,补贴金额总计150887元,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715-6326972、0715-6323302电子邮箱:3554026538@qq.com附:嘉鱼县2023年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情况汇总表(第二批)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