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南平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和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野外用火审批工作的通知》(瓯政综〔2021〕46号)等文件精神,川石乡人民政府2022年3月2日川石乡野外用火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野外用火管理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用火监督管理工作,乡安办负责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林业站牵头做好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区的野外用火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制止森林防火区野外违章用火行为,民政办负责做好公墓区野外用火管理,环保办负责协调做好行政区域内因野外用火引发大气污染情况的环境监测、野外违规焚烧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和综合防治,林业公安派出所负责侦办本行政区域内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公路站、供电所等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防火宣传教育和沿线的野外周边用火监管职责,对符合要求的由相关单位负责填写野外用火审批勘验表和许可证并负责将许可审批表呈报乡人民政府乡长审批,乡应急办负责在乡政府作出准予野外用火许可审批后,负责现场勘验的职能单位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对野外用火行为进行监督、落实有关措施,申请人:年月日村委会签署意见:村林业员签字:村支部书记签字:(加盖村委会或村党支部公章处)年月日附件2:野外用火审批勘验情况表申报单位(人)申报时间用火前职能单位现场勘验情况行政村用火地块经纬度经度纬度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防火隔离带水平宽度守护人员、工具(人/套)现场管理责任人手机号码到场勘验意见:用火起始时间现场勘验人签字勘验单位负责人签字验收意见用火结束后验收意见结束用火时间现场验收人签字:验收单位盖章附件3:建瓯市野外用火许可证存根NO:川石乡村用火单位(人)土名林班用火面积(平方米)经度大班纬度小班用火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用火原因用火时间现场管理责任人手机号码配合人员勘验单位勘验人审批人职务批准时间—————————————————————————————建瓯市野外用火许可证NO:单位(同志)于年月日时在土名进行野外用火,注:经依法批准进行野外用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