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北川羌族自治县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牵头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对象县级社会化服务中心牵头运营主体的遴选对象为注册地在县域内,申报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牵头运营主体不得再申报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牵头运营主体,二、牵头运营主体工作职责县级社会化服务中心牵头运营主体,三、申报条件申报县级社会化服务中心牵头运营主体及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牵头运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三)服务能力较强1.服务主体需具备与服务能力、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农业生产服务设备或设施以及农业技术服务人员,申报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牵头运营主体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提交本组织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北川羌族自治县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牵头运营主体遴选申请表》,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组织章程、会议记录,5.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近一年农业设施设备清单、农产品加工记录、农产品销售记录等,6.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服务的标准、规范和制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征信报告,10.能反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良好现状的其他证明材料,联系电话:15882797897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牵头运营主体遴选申请表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7日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牵头运营主体遴选申请表服务组织名称组织类型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从业人员数量(人)年服务收入(万元)年服务农户数量(户)年服务规模(亩)申报类别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牵头运营主体服务主体简介,2.拥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设施设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