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科技部门,培育打造一批具有高水平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按照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室、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23]2号),现将2023年度市级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企业为本市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二)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原则上应具有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等I类知识产权,二、申报流程及时间申报单位填报《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报县级科技部门审核,县级科技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将加盖公章的《科技领军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与企业申请材料一式2份,三、有关要求(一)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二)为保证推荐质量,请各组织单位按照市级科技领军企业条件要求,四、联系方式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晋中市科学技术局920室高新科联系人:王晓倩吴萍霞联系电话:0354-3263478附件:1、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31120.pdf2、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申请表.doc3、晋中市科技领军企业推荐汇总表.doc晋中市科技局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