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海曙区水利管护及防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海水利〔2022〕10号)、《海曙区农村河道保洁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区水利局对各镇乡(街道)农村河道、大中型水库上游集雨区保洁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见(海水利〔2023〕93号),经公示无异议后现下拨2023年度农村河道保洁考核补助资金,考核结果如下:优秀为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良好为横街镇、章水镇、石碶街道,具体详见附件2023年度海曙区农村河道保洁补助资金汇总明细表,请相关镇(乡)街道农办、财管办收到款项后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4日,请于2023年11月24日之前向海曙区望春水利管理站管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574-88421848附件:2023年度海曙区农村河道保洁补助资金汇总明细表,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2023年11月22日附件2023年度海曙区农村河道保洁补助资金汇总明细表镇乡、街道河道长度(km)区级河道长度(km)补助资金(元)镇级河道长度(km)补助资金(元)库区保洁补助(元)补助基准考核结果补助资金(万元)集士港镇123.1232.5116255090.61362440524990优秀55.12古林镇136.5752.9226460083.6533460059920062.92高桥镇146.8633.99169950112.8745148062143065.25横街镇65.8515.277635050.58202320120000398670良好39.87章水镇36.117.663830028.4511380024000039210039.21石碶街道92.3141.6920845050.6220248041093041.09鄞江镇51.998.414205043.58174320216370合格20.56龙观乡35.792.831415032.9613184014599013.87洞桥镇84.0521.3210660062.7325092035752033.96合计565.48162.77813850402.7116108403600003667200371.85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