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动员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使用清洁取暖设备,现就我县2023-2024年度采暖季清洁取暖有关补贴政策通告如下:一、补贴范围及标准全县所有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取暖的农村常住居民户,每户采暖季补贴600元,二、补贴时限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三、补贴发放及回收方式实行“先补后用、到期回收、补量不补钱”,2023年采暖季前,用气户根据上年度采暖季户用气量在采暖季前适度发放部分补贴,四、电价政策2023年11月1日前统一申请办理电采暖电价,办理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如需办理峰谷电价,③选择“峰谷电变更”,④选择您要办理居民峰谷电价的户号,用户一旦开通峰谷电价后,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度降低0.2元,乾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