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县属企业: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和《资溪县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的通知(资人社发〔2023〕32号)文件精神,全面构建我县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县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积极投身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经过单位自评申报、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审核、综合评审等程序,现拟定对符合创建标准的资溪县费歌食品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评定为资溪县2023年“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公示对象存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资溪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有效联系方式,资溪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5780103,联系地址: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溪县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大厦101)资溪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办公室2023年11月22日拟评定资溪县2023年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名单1.资溪县工业园区(工业园区)2.资溪县高阜镇(乡镇)3.资溪县总工会“三师一室”维权平台(行业)4.资溪县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孵化基地(行业)5.资溪县零工驿站(行业)6.江西省竺尚竹业有限公司(企业)7.江西省大觉山景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8.江西省圣农食品有限公司(企业)9.资溪县面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10.资溪县费歌食品有限公司(企业)11.江西省庄驰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企业)12.江西省未家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企业)13.江西省星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企业)14.资溪县两山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