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前培训补贴对象为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艾滋病防治宣传等,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实际安排,培训总时间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培训合格后,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予以企业培训补贴,二、就业技能培训依托政府批准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开展制鞋工等相应的技能培训纳入培训体系,培训对象为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培训主体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