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2〕7号)要求,结合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审核及实地勘查情况,本机关拟同意设立明溪县三人行美术校外培训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机构名称:明溪县三人行美术校外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詹清英(中国)机构行政负责人:詹清英(中国)举办人:詹清英(中国)投资人:詹清英(中国)培训内容:美术地址: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309号(原惠利幼儿园二层)公示期: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与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联系(0598-2818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