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根据《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半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有关镇街量化考核全区43名在册村(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确定43名协管员为考核合格,预发岗位补贴4000元/人,此次共计下达岗位补贴17.2万元,请相关镇(街)收文后,开具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票据代码:71101),并在9月25日前统一到我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并将资金拨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个人,同时上报资金发放凭证,严禁挪作他用,如有违反,按照相关纪检规定追究责任,西湖区农业农村局西湖区财政局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