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根据《关于建立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意见》(西委办〔2006〕7号)和《关于下发西湖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西农办〔2007〕10号)文件要求,结合年初预算和各镇街工作进度,现决定拨付2023年度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补助资金,标准如下:审计费用超过5000元的补助5000元,未超过5000元的按实际审计费用补助,本年度由镇街统一委托审计并符合文件要求的村社共计118个,共计补助59万元,此专项资金专款用于对委托中介机构的审计费用,为确保审计质量,请各镇街对委托审计单位的审计质量进行评估,根据审计情况进行拨付,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把审计质量,请各镇街凭本文件和收据于9月10日前到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办理拨款手续,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