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最近确定在深圳等九个城市开展建筑节能与能效测评试点工作,通过能效测评试点建设,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项目,(三)申报主体1.申报单位可为项目建设单位,2.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项目涉及多个业主单位的,可由改造投资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申报,(3)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二星级及以上要求建设的项目或深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JG48-2018银级及以上要求建设的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深圳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积极申报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项目,并组织申报单位参加能效测评培训,申报单位按照能效测评技术标准,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开发的能效测评计算软件对项目开展能效测评工作,对试点项目开展建筑能效标识认定,三、其他事项对获得建筑能效标识的项目,电话:83785114附件:深圳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项目申报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