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深龙文规〔2020〕2号)、《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深龙文规〔2020〕3号)、《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深龙文规〔2020〕4号),为及时了解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推动我区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将于4月启动2021年度文化产业绩效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实施单位:该项工作由我局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二、考核范围:2020年以前(含2020年)已获认定的31家文化产业园区、3家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59家重点文化企业,2021年认定的3家文化产业集聚空间和9家重点文化企业不参加此次考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审核数据和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实,考核数据中的企业营收、纳税额等经济数据采用2021年度数据,各企业提交的考核评价相关文件资料及数据仅作考核用途,四、时间要求:各单位请于2022年4月20日以前将考核资料递交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五、注意事项:请各单位依时提交资料,并于4月10日前发送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手机号码:15692021534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黄斌,联系电话:0755-28949396附件:龙岗区2021年度文化产业绩效考核回执、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绩效考核表、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考核表、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绩效考核表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4月1日附件:1.附件:龙岗区2021年度文化产业绩效考核回执、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绩效考核表、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考核表、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绩效考核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