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受理2022年度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项目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要求挖掘地理标志资源,三、具体工作(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挖掘,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不少于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色产品拟申请的地理标志名称及由来、建议的保护地域范围、产品现行有效的专用标准或管理规范、证明产品特性的材料等方面(详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第二条、第六条和第十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协助、指导相关申报单位完成不少于1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工作,(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发展,(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宣讲,(二)具有从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挖掘和培育相关经验,六、申报材料(一)《2022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我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附件:2022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项目申报书.doc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