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619号)、《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的函》(东财函〔2021〕1549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要求,拟受理2022年度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要求健全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组织进驻重点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培育和鼓励申报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二)与5个以上重点市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驻点合作,(四)培育或申报1个以上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二)具有协助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相关经验,六、申报材料(一)《2022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项目立项并签署合同后,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至项目承担单位,我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署项目合同书,(二)项目验收,附件:2022年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书.doc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