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转变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按照《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规〔2023〕6号)要求,在县域范围内遴选承接农业生产甘薯机耕和机防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二是要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应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三、申报程序采取自愿申报、乡镇推荐、专家评审等方式公开遴选服务主体,联系人:朱敏明,联系电话:0596-583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