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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定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询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嘉定区人民政府 | 2023-11-21
关于《嘉定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询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根据《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嘉定新城创建绿色生态城区的工作计划(2021-2023年)》,嘉定区正在进行《嘉定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工作,附件:《嘉定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询稿)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11月21日嘉定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着眼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要求,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嘉定行政区域内的封浜新镇、远香湖中央活动区、嘉宝智慧湾绿色生态城区及远香湖中央活动区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项目是指封浜新镇、远香湖中央活动区、嘉宝智慧湾绿色生态城区及远香湖中央活动区绿色低碳试点区内以划拨、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及利用自有土地进行房屋建筑建设的项目,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封浜新镇、远香湖中央活动区、嘉宝智慧湾绿色生态城区及远香湖中央活动区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政策文件、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及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方案,区规划资源局应征询各成员单位意见,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政策文件、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及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方案,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政策文件、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及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方案,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及绿色低碳指标要求,区规划资源局应征询各成员单位意见,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政策文件、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及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方案进行设计方案审核,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绿色低碳内容组织施工交底和管理,不定期对封浜新镇、远香湖中央活动区、嘉宝智慧湾绿色生态城区及远香湖中央活动区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项目开展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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