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工信规字〔2023〕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办企业函〔2023〕39号)要求,确定了2023年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名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意授予泰豪软件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14家基地“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认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二、示范基地要不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增强服务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加强与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交流学习,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提升辖区内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服务能力和孵化效果,组织辖区内示范基地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年度结束后25日内将基地运营服务情况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附件:2023年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doc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1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