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1、2022年长春市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各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公示期:2022年11月21日—11月27日受理处室:长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76—1房间(华新街700号)联系电话:887772522022年11月20日附件:1.2021年度长春市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2.2022年度长春市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项目验收结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