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公告的起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二、主要内容公告的主要内容是: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12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66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12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2400元,4.0升以上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3600元,摩托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低为36元,三、有效期及施行日期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公告施行期间的年基准税额按照公告执行,公告有效期至203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