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纳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在项目库建设上按照县级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有关要求执行,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20〕10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3〕264号)有关文件要求,经村级申报、乡镇审核、行业论证、经相关部门与昌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了昌图县2024年项目库预储备项目,现将2024年入库项目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农业农村局联系,公示期:10天联系人:王振祥监督举报电话:024-75207777附件:2024年昌图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评定.xls中共昌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