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李云龙等8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李云龙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0034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李云龙艺术工作室2李元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7412济南市莱芜区金族鞋业超市3刘兆亮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2912济南市莱芜区圣英养殖场4王永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7428济南市莱芜区瑞明五金百货商店5张玉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2418莱芜市众森嘉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6刘平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633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平力羊汤馆7付莎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8329济南市莱芜区卡卓工程机械租赁部8王太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6311济南汉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