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评定为吉林省二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名单的公示根据省文旅厅、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23年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的通知》(吉文旅联发〔2023〕17号),经过企业申请、县(市)初评、市(州)按程序开展综合评定,延边运输有限公司公铁分流客运站拟定为吉林省二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申报和评定工作的意见或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延边州文广旅局、延边州交通局联系电话:0433-2715432、0433-2703019联系地址: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B座737室延吉市公园路5568号州交通局303室邮编:133000延边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延边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