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制定了《吉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023年6月19日附件:1、吉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doc2、吉林老字号标识标准式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