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单位:为切实做好人才项目落户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百创汇海”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启动2023年第二期“伯乐”荐才奖励经费申请拨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引进的人才和团队通过海曙区申报各级人才工程的,给予在引进人才和团队过程中发挥首要联络协调作用的引荐机构一次性奖励,凭《人才引荐服务备案表》(见附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于11月23日前向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直接拨付至引荐机构,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胡磊联系电话:0574-55889305附件:人才引荐服务备案表.doc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0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上一篇: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告知公告下一篇: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