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幼儿园、岑兜学区农场小学、东方幼儿园、毓美幼儿园、明德幼儿园、崇文幼儿园: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公办幼儿园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教(指)〔2023〕8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公办幼儿园建设市级补助资金4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百合幼儿园分园补助10万元、岑兜学区农场小学附设园补助10万元、东方幼儿园(原龙山东刘幼儿园)补助5万元、毓美幼儿园(原瑞亭幼儿园玉峰分园)补助5万元、明德幼儿园(原中央铭著配建幼儿园)补助5万元、崇文幼儿园(原建发养云配建幼儿园)补助5万元,其中百合幼儿园分园、农场小学附设园、东方幼儿园和毓美幼儿园的补助款项由教育局代为支付,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按照省委、省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列入2023年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工程省级补助项目必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所采购的保教设施设备、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要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你们需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并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福清市教育局2023年11月15日附件下载融教〔2023〕311号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