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宿政发〔2022〕69号)和《宿迁市科创孵化载体奖励实施细则》要求,拟对2022年新认定国家级孵化器及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器运营机构予以奖励,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市科技局高新处:0527-84358662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0527-84338535附件:拟奖励孵化载体明细表宿迁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