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平政发〔2021〕39号)规定,经十六届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平湖市华晟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德永纺织品有限公司、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平湖市市长质量奖,授予嘉兴市振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新信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平湖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抓好质量管理,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企业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加强质量管理创新,平湖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平政发〔2023〕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