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全市2021、2022年度新建的公共充电桩二、补助标准在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四、申报材料(一)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书,(九)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申请表,(十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五、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请登录福建省充电设施政府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evdc.com/gov/main/user/login)进行补贴资金申报,六、审批流程(一)申报材料初审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对系统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初审通过的提交市工信局复核,(二)申报材料复核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三)现场核验由县区工信部门组织现场核验,并将现场核验情况报市工信局,(四)组织评审市工信局就材料复核结果、现场核验报告等,核定《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申请表》金额,七、其他事项(一)桩企应重视省级平台的数据接入工作,接入省级平台数据与补贴申报直接挂钩,因接入数据不完整或数据弄虚作假影响补贴资金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