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6〕55号)、《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批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职〔2019〕132号)、《关于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束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渠道的通知》(沪财社〔2022〕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联系人:温永军联系电话:22050713关于长宁区2023年中央资金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