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莆田市涵江区创能光伏能源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莆田市涵江区创能光伏能源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莆田市涵江区创能光伏能源有限公司预申请项目,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涵江区三江口镇哆中村集体土地3.0090公顷,拟征收涵江区三江口镇杨芳村集体土地0.2748公顷,拟征收涵江区三江口镇前明村集体土地0.1077公顷,拟征收土地3.0090公顷,拟征收土地0.2748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杨芳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征收土地0.1077公顷,三江口镇哆中村、杨芳村、前明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9万元/公顷,房屋拆迁由涵江区三江口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