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执行日期政策执行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且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按规定至少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对登记注册地在我县范围内的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至少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对登记注册地在我县范围内的各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吸纳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按规定至少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所需准备材料(一)《玉溪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二)符合吸纳就业条件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四)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用人单位用于申报、享受一次吸纳就业补贴,六、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逾期不受理)现场申报地址: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元江县人社局三楼大厅),联系电话:车老师0877—6553249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企业吸纳就业补贴,附件: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xls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