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连云港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连政规发〔2023〕10号)相关规定,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连云区云山街道办事处白果树村、黄崖村,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云山街道白果树村集体所有土地81.5086公顷(1222.629亩),2、拟征收云山街道黄崖村集体所有土地16.9299公顷(253.9485亩),3、拟征收云山街道集体所有土地0.5616公顷(8.424亩),4、拟征收宿城街道留云岭村集体所有土地12.3825公顷(185.7375亩),(二)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按照《连云港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连政规发〔2023〕10号)的规定执行,参照《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4号)的规定执行,相关事项见《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征地移民安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联系人:刘文华,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连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2月20日,联系人:李加平刘文华电话:8021053582803398特此公告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8日附件下载: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征地移民安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附件下载:江苏国信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