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省公安厅对高校户籍管理工作一直没有完整系统的规范性文件,我市执行的是《成都市在蓉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管理办法》(成公发【2009】218号),结合省人口系统建立和新版高校管理系统的启用,更需要对高校户籍管理工作作进一步规范,市公安局对原高校集体户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市公安局本着以学生为本的理念,逐步完善高校户籍管理方式,多次征求区(市)县公安局和在蓉高校的意见建议,形成目前《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二、主要内容《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管理办法》包括五个部分:设立原则、迁移原则、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要求、监督检查机制,对新建集体户提交材料、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地址编制进行明确,(二)迁移原则:对高校学生入学迁入、毕业迁出、就读期间迁入迁出原则、迁移次数、落户地点进行明确,(三)工作流程:对学生户口迁入、迁出、资料归档、办理地点、办理时限、提交材料进行明确,(四)工作职责及要求:对市局、区(市)县公安局、高校工作职责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