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234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请各经发办积极组织发动企业申报,相关事项如下:一、时间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定期公示的方式开展,今年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全省每月20日后公示一批,为确保我市企业顺利完成每月的评价公示,请企业在每月18日前完成评价信息提交,二、评价方式和要求(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采取系统填报的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访问“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填报(网址:https://fuwu.most.gov.cn/),(二)参与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则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见附件)的有关要求,入库企业应履行自主提交《信息表》的内容和材料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等承诺,对发现的虚假不实等情况可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