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交通运输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处理工作,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二)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各相关股室收到申请办理件后,会办意见应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退回重新办理,对未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反馈会办意见的依申请办理件,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催办,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收到会办意见后,对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