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原有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62号)、《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190号),符合条件的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六、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次季度2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八、网办渠道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