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评残发证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东营市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经过定点医院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日17至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河口区残联反映、举报,我们将为反映、举报人保密,受理举报电话:0546-3650005受理举报邮箱:hkqcl@dy.shandong.cn河口区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11月17日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残疾类别残疾等级评定医院1张凤英女1945.06河口街道东五村听力三级人民医院2孙树林男1943.02新户镇东村肢体一级人民医院3贾希荣女1947.04新户镇仁义村肢体一级人民医院4常乐德男1948.05义和镇德民村肢体二级人民医院5宋玉凯男1965.09现住:六合街道崇文社区(异地办理)肢体一级人民医院7赵久军男1958.06义和镇大英村听力四级人民医院8王学杰男1982.10六合街道范家村精神原精神三级升一级人民医院备注:序号6,未成年人未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