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沈政发〔2020〕21号)、《关于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知发〔2021〕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专利许可和质押融资支持力度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十三批)申报指南,沈阳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11月17日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十三批)申报指南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沈政发〔2020〕21号)、《关于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知发〔2021〕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专利许可和质押融资支持力度的通知》,本指南将作为各单位申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十三批)的依据,一、支持方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十三批项目主要支持促成专利许可项目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二、项目要求(一)促成专利许可项目1.申报主体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2.申报条件(1)2023年1月1日以来成功促成我市企事业单位间专利许可,(2)项目涉及的专利许可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3.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1)《沈阳市促成专利许可项目申报书》,5.联系方式联系人:孙晶磊、刘巨澜(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联系电话:24011161、24011351(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1.申报主体积极支持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3.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沈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申报书,(二)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供规范的申报材料,2.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区县(市)知识产权局申报,附件:1.沈阳市促成专利许可项目申报书2.沈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申报书附件1.沈阳市促成专利许可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沈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