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单位带动作用,根据《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拟推荐单位”面向社会予以公示,进行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发现相关违法问题,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反映问题,须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联系电话:843882818206350113邮箱:lcscjgjwjk@lc.shandong.cn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拟推荐单位汇总表聊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2023年11月17日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拟推荐单位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