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22〕7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民政局审核,拟对鲁艳、汪玲莉、李准、朱双双4人申请享受社会工作人才一次性奖励1000元,以及拟对胡鑫鑫等51人申请享受社会工作人才一次性奖励500元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县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719-6221668郧西县民政局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