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各道路运输企业业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2023年度第四期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通知》公告如下:一、考核对象:1、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2、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8时起至11月24日17时结束三、报名方式:登录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平台自行报名,第二部分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用题库,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参加安全考核及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情况作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中重点检查内容,发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安全考核的、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请我区广大道路运输企业业户按规定参加安全考核及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