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结果的公示根据《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28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第二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工作专家组评估认定,拟确定运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晋城市鲲鹏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第二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现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书面向公示受理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相关问题反映,受理部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电话:0351-3046172邮编:030006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1803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