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73257339@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附件:2023年第二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11月17日(联系人:姜金序,联系电话:023-6623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