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92号)要求,经市文旅局研究,现下达2022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36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绩效目标另行下达,请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3月16日附件2022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单位补助项目补助金额备注1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标识牌建设36因素分配法合计36政府预算分类科目:50205委托业务费。